系主任通过学术事务副校长办公室向学院院长负责,系主任与相关学位协调员协商,管理学院内的所有学术职能。, 部门内的委员会, 该部的成员, 以及大学的其他相关机构. 系主任是与本系有关的所有学术问题的主要联系人. 主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- 在学部执行委员会中代表本系教员,向执行委员会提出本系教员提出的问题和问题,并将执行委员会举行的非保密讨论通知教员.
- 为每个学术会议制定一个课程安排,分配教师, 教室, 还有时间段.
- 在与相关委员会协商后决定课程批准.
- 维护教员工作量的记录.g. 接触时间.
- 作为系内教员之间和课程问题的调解人, 包括学生关心的问题.
- 协助全职和兼职教师的发展和招聘.
- 协助并维护兼职教员的评估记录. 向部门主管发送评估副本,并提供行动建议, 如果有必要的话.
- 评估及评估本署所提供课程的成效及质素, 与适当的委员会协商.
- 与相关委员会协商,评估转学分.
- 与适当的委员会协商,组织和监督课程修订.
- 批准与部门预算相关的请求和拨款, 与适当的委员会协商.
- 评估对供应和设备的需求, 包括监控仪器的维护和未来的需求.
- 协调设施问题,包括空间/设备分配和翻新.